龍族 第一冊 朝太陽奔馳的馬

龍族第一冊封面(舊版)

書名:龍族(第一部)朝太陽奔馳的馬
作者:李榮道
譯者:王中寧
出版:第三波、春天出版社

聽從命運的十七歲少年,一雙擁有食人魔力量的手套, 他終將成為英雄,因為天意註定他無法平凡。

毫無意外的文案介紹,不是嗎?但他能風迷這麼長的時間自然有原因。

封面很帥,這是我的第一個印象。

稍微看了一下作者簡介,發現是個快產作家,平均一本不到一年就可以出版,想必在動筆前已經有了整個故事結構的概觀了。

有兩位名人為他寫序,分別是蔡康永與施振榮。其中我覺得蔡康永有寫跟沒寫其實差不多,倒是另一位寫的很詳細,也讓我想要繼續讀這個小說。

但是我總是會不自覺的與地海做比較,很容易破壞讀書的興致,所以必須一口氣讀完。因為一旦停下來,我就會開始思考內容,一旦思考內容,就會開始與其他事物相比。

翻開第一篇,便同地海般的節錄一段龍族世界中的典籍。

「……故而如上例所示,龍魂使與龍的關係若以人類的主從契約去理解,將會出現許多困難點。當龍魂使對龍說:『你是我忠實的朋友』之時,如果把這句話聽成與國王對家鄉所說的話具有相同的意義,那麼將會招致誤解。但是因為龍魂使所表現出的模糊的態度,許多人都將龍與龍魂使的關係錯認為主從關係。龍魂使如此模糊的態度造成日後他們本身以及拜索斯的災難……」

摘自《在風雅高尚的肯頓市長馬雷斯•朱伯烈的資助下所出版,身為可信賴的拜索斯公民,任職肯頓史官之賢明的阿蒲賽林克•多洛梅涅告拜索斯國民,既神秘又具價值的話語》一書,多洛梅涅著,七七○年,第三冊五二七頁。

其實從這短短的一篇,便可以預知故事的某項發展。顯然人們將龍當成讓龍魂使使喚的僕人,這必將引發某些悲劇吧!

接著,下一頁進入了故事的起端……

「那是龍耶!真正的白龍!哇,帥呆了!」

「嘿嘿,大概跟你有一天晚上踩到蛇那時的臉色一樣蒼白吧?」

「修奇•尼德法!你這傢伙!我不是叫你別再提那件事了嗎?」

我噗嗤一聲笑了出來。傑米妮暴跳了起來,一面環顧四周,害怕被人聽去了。這丫頭真是的。踩到蛇就踩到蛇嘛,幹麼突然就靠到了我身上?難道她認為這樣鑽到我懷裡,是不是想讓我親一下呢?我回憶起當時的情況,又再次笑了,這次的笑跟剛才的意思有點不同。傑米妮馬上用想把我抓來吃了的表情瞪了我一眼,我只好趕快轉移注意力。

 

讀了幾頁後,我非常不習慣作者(或許是譯者)的寫法,感覺主角十分輕浮、自戀、幼稚、不成熟……他似乎是把主角(或者作者自己)所有閃過腦袋的想法都寫出來了,而且都是些輕浮的想法,有點像是荷爾蒙分泌過剩的年輕小夥子(他的確是17歲的鄉下小夥子)。

他旁邊還有一個同齡的漂亮女孩(傑米妮),似乎是青梅竹馬。男的帥,女的美,小倆口兩小無猜,與村人相處甚好,還有許多可以開玩笑的好朋友,對我而言,是個完美的生活吧!而整個村子瀰漫的氣氛與他們面臨的情況十分不符合。

的確是很不習慣,也不是沒有讀過第一人稱的小說,但是這本書如此寫法,還是第一次看到,令我有點訝異。好在隨著頁數的增加,主角不再那麼自戀、精蟲灌腦(言重了),感覺比較成熟了,我想這就是作者的功力吧!第一人稱是很難寫的,主角的成長與改變,作者不能自行透過主角表示,必須以週遭人物與主角行為的細節來感染讀者。

之前就聽說龍族裡面有很多經典的元素,的確,魔戒用了很多,其中精靈寶鑽似乎是給作者研讀過了,那本簡直就是歷史課本改編的小說,裡面紀錄的托爾金中土世界的起源,讀來有點累,但是很有成就感。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露西安與貝倫的故事,之前瘋狂迷上魔戒時,連每個精靈的種族都有去記下來,各個邁雅的名字也背了,但是現在都忘了差不多了。

言歸正傳,炎魔就是魔戒的東西,住在地底下,矮人也因此搬家啦!而龍族中的泰班(巫師)便與炎魔締結契約,可以召喚其前來助陣。其中半獸人與精靈也都相當符合托爾金的設計。

卡爾:「有這樣的一種說法:精靈如果在樹林中走,他就會變成樹。人類如果在樹林中走,就會出現道路。精靈如果望著星星,他就會變成星光。人類如果望著星星,就會創造出星座。這些話很能夠表現出精靈的變化。」

主角三人在第二篇碰到精靈伊露莉後,書中的卡爾這樣說道。所以精靈是自然的,人類則非自然。精靈是自然創造者的產物,自己同時也代表著自然,而人類雖也是創造者,卻同時身為破壞者。精靈與巫師都會法術,但是巫師的法術用來做什麼?是否破壞已超過拯救生命呢?

第二篇中,主角一行人要過「十二人之橋」,這是施過巫術的橋,說是橋,其實根本沒有辦法像過橋一樣走過去,因為並沒有橋。兩個懸崖間,僅有一個木筏,必須要湊齊12人才能過「橋」。這十二個人不論是否同種族皆可,所以主角們只有三個人類,而那邊有一個精靈、一個矮人、九個巨獸人(應該是魔戒中的強獸人吧)。原本那邊人數有十一個,正和平的等最後一個人數湊齊,便要過橋。現在多了主角三人,勢必要放棄兩人,這就陷入了困境。究竟是哪兩個要留下呢?反正,最後是有完美的結局,這結局也很有意思。

最後,可以感覺出作者有意做些惡搞,有的段落很搞笑,會不小心噗嗤笑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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