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手機》打通了嗎?

史蒂芬金-手機 書名:手機 Cell
作者:Stephen King 史蒂芬.金
譯者:宋瑛堂
2007初版

自以為是的下場什麼都不是
        —愛麗絲

翻開書頁,史蒂芬金引用了佛洛伊德以及勞(羅)倫茲的話。佛洛依德是位心理學家,總愛把事情跟「性」扯上關係,若你夢到某女性拿兩顆氣球,他大概會說你對她的身體有慾望。書中引用他對「本我 id」、「自我 ego」及「超我 superego」中 「本我」的說詞(註一)。至於勞倫茲則是一位動物行為大師,同時也是一九七三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得主,天下文化曾出版他的《所羅門王的指環》。從這兩位可大略知道本書的走向,先是原始、獸性的本我,再來是研究動物行為的勞倫茲先生將人類比作危險的動物。未讀的人可以思考劇情如何走下。

忘了是去年學測還是指考時,曾在英文閱測中讀到這本書出版的消息,一旁的同學還興奮地說:「好想看喔!」然而我真正接觸這位作家是在「綁架作家大作戰」才開始,之後買了《史蒂芬金談寫作》,更讓我確定他的小說都可以一讀。

史蒂芬金之有名不用我贅言,其作品改編為電影更不在少數,包括《刺激一九九五》、《綠色奇蹟》及《密窗》等,還開放學生在不做商業用途下以一塊美金拍攝他的作品

史蒂芬金曾說手機是二十一世紀奴隸手銬,但出這本書時他還是臣服於手機之下,用其行銷。由此可知這本復出之作何其重要,以及多重視這本向Richard Matheson(陰陽魔界)與George Romeo(活人生吃)致敬的作品。

已有許多書描述人們為科技所奴役而產生依賴,進而被科技摧毀,然而史蒂芬金所創造的傑出氛圍,令人完全融入恐慌的氣氛,絕對不輸任何一本佳作。此書並非單純的恐怖小說,他在殘肢枯血中摻雜許多對流行文化的批判,初次閱讀或許不明顯,但稍微思考便會發現。如果你看完簡介認定這是本恐怖小說,那麼你將閱讀地相當愉快,因為他不似典型的恐怖小說,且背景就在我們周遭。如果你只問我好不好看,我會說「好看!」因為他真的很會寫故事,不是那種單調易讀的輕小說,也不是複雜難讀的磚頭書,更不是坊間廉價的恐怖小說,他將文字掌握得很好,讓讀者充分融入環境,並親眼見著書中角色躍出,每一位的故事,每一位的思維,我們好像 也跟著他們度過第二次黑暗時期。

1978年《活人生吃 Dawn of the Dead》

對於重口味的人(噴血加屍體!)這本書應該很合胃口,因為史蒂芬金在這方面的描寫相當熟練,斷肢殘骸宛若尚在眼前抽搐。《手機》中可以看到許多諷刺的橋段,但也有許多值得深思的戲碼。原本主角認為手機人都是瘋子,但當正常人淪為少數時,他們便成了異類,甚至手機人行為進化相當迅速,就要取代「正常人」了。只能感嘆是非對錯沒有絕對,你周遭的人認為是對的,那便是對的、好的。

書中有一點相當有趣,也是我特別喜歡的安排。史蒂芬金在書中讓手機人培養聽音樂的品味,從一開始Henry Mancini的〈小象走路Baby Elephant Walk〉(註二)以及〈Fly Me to the Moon〉這首爵士樂曲,中間還時常出現Debby Boone的〈You Light Up My Life〉 和Bette midler翻唱的〈Wind Beneath My Wings〉(註三),接近尾聲時還從小甜甜布蘭妮轉成帕海貝爾的〈卡農〉,我赫然發現手機人的品味越逐漸提高,也就是說我先前喜歡的那些品味都不好?我想史蒂芬金應該在這些音樂中賣了什麼藥,只是我不知道罷了。

另外一點吸引我的就是人物的描寫。一本書是否好,於我來說角色還要立體,而這本書處理得非常好,書中角色的舉手投足,我也跟著難過與愉悅。

若真要說有什麼缺點,我想是不夠宏觀吧,書中僅專注於美國某塊地方,實在有點可惜,狹小的視野終究只是本小說。但本書絕對值得一讀,至少人物、劇情、隱喻就值得一看了。例如書名的cell跟hell僅差一字,就像《28天毀滅倒數》其中一版結局中,主角們對飛機擺出Hello一樣,似乎都在暗示什麼。

請有空閒的人不吝閱讀,這本可以讀來沒有負擔(如果可以忍受四散的肉塊),也可以讓人思考。最後請容我以「自以為是的下場什麼都不是」作結。


註一:記得高三時英文補習班老師曾教過我們,而且還教錯被同學糾正,讓我印象深刻。

註二:此曲為Henry Mancini於1961年譜寫,下方可試聽。

註三:記得國小時曾看過一齣影片,那影片相當動人,但片名讓我相當害羞,那便是印在節目表上的《激情拍檔之情比姊妹深》,後來才知道片名其實只有《情比姊妹深》而已,而且跟英文的《Beaches》沒有什麼關。蔣爸曾介紹此曲

註四:文中並沒有提到這個註解,純粹是來亂的XD
這篇寫來有點凌亂,我原本不曉得為何為這樣,但我剛剛想通了。其實我在寫心得的時候一直辭窮,所以採用想到什麼就寫什麼的方法,想說稍後再整理,結果竟然出現「這本書真好看,但我想不到從中獲得了什麼,反正好看就對了。」這種句子。沒錯,不要再去分析或者理解什麼,看看這本書就對了,絕對精彩動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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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Responses

  1. 藍色雷斯里表示:

    台北愛樂曾經放過Baby Elephant Walk.
    不過我記得他們不是翻譯成 "小象走路"……
    當初讀到這首歌當背景音樂時.
    實在覺得很好笑~
    這麼滑稽的音樂當成恐怖情節的背景.
    對比性太強啦!!
    另外. 註三也太好笑了吧XD

    • 浩剛表示:

      我註三很認真打欸!

      我當時真的覺得好感人,讓我好想哭,不過被(有線電視公司)節目單給騙,一直不好意思講出片名,後來才知道「激情拍檔」根本是無中生有啊!

      想不到我國小看過《情比姊妹深》,國中看過《搖滾芭比》,高二還在好奇心驅使下看了《索多瑪120天》,不曉得我弟弟看到後兩部電影會怎樣。

  2. 表示:

    Fly me to the moon我們成發有唱,不過節奏比較輕快。

    這次這麼「重口味」不太適合我,記得以前看到活人生吃的廣告都會很驚恐,光看廣告就很怕了。

    • 浩剛表示:

      嗯,〈Fly me to the moon〉其實開頭並不是直接「Fly me…」而是還有一段,聽說宇多田的版本有唱那段。
      爵士味道較重的版本(請點)

      另外,不要看我寫的很凌亂,小說讀起來其實很流暢,而且角色描寫十分精湛,只是口味重了點。個人淺見。

      再另外,聽說會出黑塔系列,那是史蒂芬金的奇幻小說,個人相當好奇與期待。

  3. 浩剛表示:

    補充一下,我現在看到手機廣告,或者是一出教室看到三、四個同學在講手機,我都會覺得很恐怖。
    要打手機時也會楞一下。

    史蒂芬金,你成功了。

    (哪有人給自己回覆啊)swea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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