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 ∥ 好朋友

「他說妳騷擾他的家庭。」一位紅髮的律師站在桌旁說著。

「他真的這麼說?」珍葳抽了一口煙,皺著眉頭對那位律師說:「他怎麼可以這麼說,我不記得我有做過這種事情。」

珍葳幾個星期前被前男友博格告,說什麼她掃擾他的家庭,可是珍葳可不記得他有什麼妻小。那陣子博格很少來找珍葳,手機也都不開,所以珍葳在朋友菲姬的慫恿下查到了他家裏的電話,是個女生接的,對方自稱是他老婆。難道自己被劈腿了?不對,或許自己是第三者。珍葳跟菲姬討論過後,覺得那個女的可能是第三者,菲姬還自告奮勇要去查清楚那女人的底細,結果那女的果然是第三者,珍葳當然嚥不下這口氣,查到住址後就在半夜過去,還在信箱內找到鑰匙。進去的時候,裡面的人似乎都在睡覺,她就逕自將這裡當作自己的家,隨手拿起東西放進微波爐,倒杯飲料犒賞自己。此時大門開了,開得很輕,並沒有吵醒睡著的人,但珍葳可聽得一清二楚,走出廚房一看,博格竟然工作到現在才回來,不,他可能是到某個紅燈區鬼混到現在。

「珍葳!你怎麼會在這裡?」博格驚訝地問,連門都忘了關。

「我不能在這裡嗎?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不是嗎?倒是在房裡睡覺的人……我是不是該趕她出去?」珍葳刻意把話說得很大聲,想要吵醒房裡的賤人,此舉果然奏效。

房間的門傳出打開的聲音,但珍葳並沒有回頭看。身後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:「發生什麼事了?都這麼晚了,博格,她是誰?」

「珍葳,請妳馬上離開我家!」博格說完就拉著珍葳的手臂要把她往外甩,但珍葳死命地待在原地,還大喊:「博格!你竟然把這個賤人留在家裏,卻要把我趕出去!」

「博格,她到底是誰?」那女的說完就對著珍葳說:「請不要亂罵人,小姐。我先生請妳出去,妳沒有聽到嗎?」

「你先生?」珍葳雙眼瞪大,一個不注意就被博格推到門外,大門應聲關上。

但珍葳並不因此罷休,因為博格竟然跟那賤人同流合污。為此珍葳跟菲姬哭訴了好一陣子,菲姬不忍朋友受這種屈辱,想出了一些報復的辦法「我們去騷擾他們,讓他們知道妳不是好惹的。」就這樣,她們不斷打電話到他家,或者是寄一些滿是髒話的郵件過去,還在網路上公佈他們家的電話住址,說是恐怖份子的電話,或者是某某明星的住址,結果幾個星期後她就接到法院的通知,說她被告了。

「請妳配合一點。」那位律師推了一下眼鏡,說:「他告你侵入民宅還有騷擾等等,你怎麼解釋?」

「我說過很多遍了,我沒有侵入民宅,他是我的男朋友,是我的未婚夫,他的家就是我的家,至於騷擾……」珍葳笑了一下,說:「我可不認為那是騷擾。雖然我曾經遲疑過,但是菲姬陪我就沒問題了,有時候朋友比賤男人有用多了。」

「很抱歉,他跟他老婆已經結婚三年,而且小孩正在肚子裡,你跟他認識是近幾個月的事吧?」

「他已經結婚了?」珍葳不敢置信地問:「怎麼可能!菲姬查說他沒有結婚啊!」

「顯然你那位朋友的資料不正確。而且她竟然提議妳做這些騷擾,我看你要重新選朋友了,珍葳小姐。」

「亨,隨便你怎麼說。」沒有人了解珍葳,只有菲姬最了解,兩人自從幾年前在滑雪山莊認識後,便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,兩人有類似的夢想,類似的過往,而且菲姬總是不斷鼓勵珍葳做些想做卻不敢做的事情,也鼓勵她追求夢想。

「我看這樣好了,就說你有些疾病」那紅髮律師瞇眼看了珍葳一下,接著說:「你知道解離性人格或者精神分裂之類的嗎?」

「你要我說自己有多重人格那種疾病?那種會看到幻影的?」

「不、不、不!看到幻影的是精神分裂,那我沒辦法跟法官解釋,我說的是解離性人格,就說妳做那些事情的時候是另一個人格,我在你的資料看到你上過演戲的課程,這應該難不倒妳吧?」

「你這個染紅髮的男人真是可恥!」珍葳站起來對著律師說:「我沒有病,也不要裝病!我只是一個被騙的受害者!我以為我才是他真正的未婚妻,我寧願坐牢也不要說自己有什麼……什麼精神病的!」

「那我告訴你一些事,首先我是女的,再來就是妳自己看著辦,既然你不想要跟我合作,那就準備坐牢吧!」律師說著停了一下,繼續說:「不過我還是會做好律師這個角色,盡力為你辯護,如果你自己不配合,那我也沒辦法。今天就這樣吧。」

律師說完就頭也不回地走出房間,而珍葳隨後走出時發現菲姬坐在外頭的椅子上等她,菲姬站起來跟她說:「你們吵得還真大聲,我在外面都可以聽到了。不要生氣了,我們回家吧。」

後來在法庭上那位律師確實盡力為珍葳辯護,但她完全不配合律師「對,我在信箱裡面發現鑰匙,所以就開門進去了。」「沒錯,那些電話是我打的,也是我散佈的,因為他是個賤人,那女的也是賤人。」

珍葳罵人之餘還朝博格丟東西,因為上法院前菲姬一直叫她不能丟東西,把她弄得心很煩,而剛剛看到菲姬憂心地坐在後頭,而陪審團似乎決定讓她入獄,一想到牢裡沒有像菲姬一樣的朋友,博格竟然還完全撇清兩人的關係,心一急東西就丟出去了。

休庭之後珍葳就被帶到一個車上,不知道是要載去羈押還是怎樣,她問了司機,司機回說:「你要先被關起來,因為妳有危險性,應該還是可以上訴吧?任命點吧,美女!」

在牢裡待了一天,珍葳還是哭了。早知道就乖乖聽律師的話,牢裡好寂寞,珍葳在淚水中逐漸睡去。醒來時牢房裡有另一個人。

「菲姬!你怎麼會在這裡?」珍葳驚訝地問。

「我想你可能需要我,所以我去另一個法庭,學你朝人丟東西啊!」菲姬對珍葳擠出燦爛的微笑。

「我真是太感動了,有你這種朋友,我死也甘願!」珍葳忍不註上前抱緊菲姬。

一旁的警衛像平常一樣閒聊,其中一個警衛問說:「那女的在幹麻?」

「誰曉得!大概是認為裝神經病就可以出院吧!」一個看報紙的警衛朝珍葳的牢房看一眼。

「是精神病啦!就是多重人格還是精神分裂之類的。」另一個在看花花公子的警衛說,但是眼睛並沒有離開雜誌。

「現在正名為解離性人格了啦!不過看她自言自語應該是在學精神分裂吧!哈哈哈!」另一個較為年輕,手中拿著《24個比利》的警衛說。


我承認現在是十二點十五分,但是我把發文時間調到十一點五十九。我十一點初才開始寫,因為完全沒有頭緒,而且時間也不夠,所以仍舊以對話居多,請各位見諒。

我向十點多被我吵著要靈感的人說聲謝謝,雖然你們都沒有幫上忙,也不會來看我的Blog。

另外,因為時間不夠,我又沒有什麼法律常識,最後面那邊是亂寫的,煩請知道正確流程的人跟我講,我會馬上改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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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Responses

  1. 365表示:

    看到最后才知道这是你写的,我还以为是某个小说的梗概,呵呵。写的不错

    • 浩剛表示:

      兩年多前寫的,那時候每天寫個短篇,常常都在最後時限才趕出來,現在讀起來有點好笑XD

  2. 瑪莉表示:

    好酷喔!浩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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